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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通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8-30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3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公司内部公示了《武

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

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公司

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