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科通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东平、汤勇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3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武汉中科通达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20.3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01.39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 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上半年持续 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计划。 的工作计划。 1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况。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的行为规范等。 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况”。 重大遗漏。 2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的情况”。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施予以纠正。 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3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该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 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 该等事项。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该等事项。 现场核查报告 4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该等事项。 况。 5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6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无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持续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安、政府部门对数字化服务能力的要求不断提 升。未来如公司不能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及行业发展需求,及时开展创新性研究开 发,或技术研发成果不能及时与产业融合,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满足行业发 展方向或市场竞争力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将 继续优化研发体系,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核心竞 争力,同时加强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及时掌握市场前沿动态和前瞻技术研发方 向,不断为公司发展储备核心技术。 6 2、研发失败的风险 为了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如果研发项目进 度受挫或失败,未能及时形成产业化应用,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紧密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方向,坚持研发下沉到前端,贴近客户需求, 着力解决客户痛点,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经营风险 1、产品销售的季节性风险 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公安、政府职能部门等行政机构,行政机构通常采用公 开招标等方式进行信息化服务采购,并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整体建设方式。 通常情况下,各级公安机关及政府职能部门的预算与结算多集中在年初和年末, 项目招投标及验收也与之相匹配。此外,公安及政府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建设实施 还受到春节等假期因素影响。因此,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项目建 设速度、建设数量显著高于上半年,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确认。 2、终端用户及应用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传统公安信息化业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各地区的公安机关。公司通过向 公安部门提供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及运维服务,为客户提供包括数据分析、情报 研判、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信息化服务,提升公安部门信息化应用能力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为公安部门提供信息化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智能交通和治安 防控领域,存在一定的终端客户集中及应用领域集中风险。目前公司业务正在向 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综合服务领域延伸,未来将逐步扩展至平安校园、平安社区、 平安园区等民生服务应用场景,终端用户及应用领域将不断丰富。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传统公安信息化市场竞争呈逐步加剧的态势,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已 经有部分企业在业务资质、项目经验、技术研发及资金实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 竞争力,通过与互联网巨头合作,并与当地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覆盖该领域业 务,公司在市场上面临着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在该领域耕耘多年,拥 有在细分领域迅速服务痛点的敏锐、行业应用技术高度整合能力及丰富的项目经 7 验,公司将凭借自身优势在技术适配度、服务效率及质量上形成差异化的竞争, 同时加强与行业内知名供应商的生态合作,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逾期比例较高、期后回款较慢 目前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传统公安及政府信息化业务,该业务的主要 客户为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项目款项由当地财政资金支付,由于财政付款审批 环节较多、流程较长,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逾期金额处于较高水平。疫情导 致各地区财政支出收紧的情况尚未明显改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减缓,报告 期内回款金额处于较低水平。如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款项,将对日常经营现金 流形成较大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及存货、合同资产金额持续较高,存在减值损失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及存货、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占资 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91%、18.68%、3.37%、5.27%。若宏观经济环境、政府 预决算时间、客户经营状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面 临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上升,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财政支出重点投向民生保障,政府信息化建设预算或缩减的风险 2021 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了中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 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为缓解经济增长压力,2022 年中央强调在 扩大财政支出的同时,中央财政支出重点投向民生保障领域,更好节用裕民,保 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 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除去财政支出中今年已经确定的留抵 退税外,财政支出可能更多投向民生保障等直接形成最终消费需求的领域。 若政府部门信息化财政支出持续缩减,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 时部分已建成、尚处于验收阶段的项目,也可能会受到财政经费紧张影响,出现 回款难、回款延期等情况,给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 8 为降低该类状况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加快业务出省步伐,通过多地布局,平 抑地方财政趋紧风险的影响。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交付与验收机制,保障原有 在手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尽快交付与验收,以保障公司项目回款,促进经营稳 健发展。 2、疫情反复或加剧导致政府招标延迟、项目实施和交付进度受阻的风险 公司为公安、政府部门提供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综合服务,传统的信息化项 目受财政周期影响,季节性较强,招投标时间较为集中。若未来疫情反复或加剧, 政府可能会延迟招标,将影响公司后续项目实施和交付进度,拉长项目周期,对 公司的收入确认和回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为降低该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力图扩宽产品应用以及客户布局,一方面, 公司对公安交管、治安、指挥、情报等多警种的业务进行调研,提供满足多警种、 多场景的平台级产品和解决方案,为特殊时期储备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 在全国范围内开拓新区域,以平衡局部疫情的影响。另外,公司建立完善机制严 格把控项目进度,搭建预警体系,做好应急预案,不断挖掘人才潜力,优化资源 配置,力求把项目进度受阻影响降至最低。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0,461,018.58 181,953,288.26 -22.80 营业成本 98,838,003.87 134,148,034.51 -26.32 销售费用 12,825,963.61 9,160,138.85 40.02 管理费用 12,713,015.47 10,387,716.34 22.39 财务费用 -1,114,734.41 3,206,274.03 不适用 研发费用 14,898,703.01 13,287,578.97 1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39,585.90 11,325,082.98 -3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33,134.34 10,385,881.50 -98.72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79,607.77 -89,171,286.26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99,245.62 45,292,735.77 -34.21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73,429.70 1,145,589.15 5,065.3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2.80%, 主要原因系:1、受外部疫情反复因素影响,公司存量项目实施、交付、验收周 期延长,进度低于预期。2、新项目承接时间基本集中在第二季度,项目实施进 度有限。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26.32%, 主要系上半年营业收入减少,致使项目投入成本减少,营业成本随之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2%,主要系公司 为了扩大市场区域和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增加销售人员人数,销售人员薪酬和销 售人员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22.39%,主要系管理 薪酬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432.10 万元,主要系: 1、公司本期融资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本期利息费用减少;2、去年年底大 型项目验收导致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冲销财务费用金额增加综合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2.13%,主要系公司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人员薪酬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3.96 万元,同比下降 33.43%;主要受营业收入下降,期间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因素影响:1)公 司上半年实施的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有限;2)报告期内布局销 售市场,市场拓展相关费用增加;3)为建立高质量发展体系、内部管理优化及 管理人才引入,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4)因疫情反复原因导致项目回款相对 滞后,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31 万 元,同比下降 98.72%,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因营业收入下降、期间费用和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导致本期净利润减少;2)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较上年同 期有所增加导致本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增加。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759.17 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支付各项税费减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增加综合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4.21%,主要系本期购买与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现金净流入 金额减少导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065.33%,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十五年深耕公安信息化领域,技术积累雄厚,掌握多种核心技术 公司以多年在公安信息化行业积累的核心技术为依托,加速推进数字治理与 公共安全综合服务领域的行业应用和技术拓展。以视频图像处理和大数据计算技 术为基础,积累了视频编解码及协转技术、大数据处理和挖掘分析技术、可视化 数据建模技术、微服务及分布式集群技术、整合的地图服务引擎技术、跨网边界 传输技术和海量小文件处理技术。基于上述技术的研发突破,构建了视频图像综 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智慧社区综合服务 平台、智慧运维管理平台、FK 情报综合应用平台、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等具有 市场竞争力的业务平台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应用平台均基于自主研发的“X-Data Center 数据中台”及微 服务架构开发构建。实现了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和有效的集约数据支撑,提升了 公安大数据整合应用能力,具有开发效率高、扩展性强、稳定性高、维护成本低 等技术优势,可迅速实现客户各种定制化场景应用需求。公司自主开发的 “X-Magic Cube 数据魔方”为行业内领先的数据可视化工具,为客户提供丰富 的图形组件,可根据自身管理需求和业务需求快速配置可视化专题。另外,公司 自主开发的“视频联网共享平台”为客户业务系统提供包括视频接入、共享、联 网在内的视频图像基础服务能力。 2、服务响应速度快,项目交付质量高,形成了良好的客户口碑 11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服务质量,建立并完善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与制度。公司 专门设立了项目管理部以加强对项目服务质量的管理,并通过项目驻场服务以及 项目巡检管理、项目预警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管理制度,有效的保障了项目交 付质量。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贴近客户服务,充分挖掘、 快速响应、切实解决客户需求,提供了高效优质的综合性服务,极大增强了客户 粘性。凭借服务质量的优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3、项目经验丰富,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综合服务行业理解深刻 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综合服务行业具有较高的经验壁垒,客户在选择信息技 术服务商时,既往成功案例及项目经验成为重要参考依据。公司在城市公共安全 信息化领域耕耘多年,在全国多地部署实施了诸多典型项目案例,从项目方案设 计、定制开发、项目实施到运维服务,公司项目承接、建设、管理、交付等多项 能力在各项目实施中得以不断锤炼和提升,为未来市场开拓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 实基础。 4、核心管理人员从业经验丰富,内部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从事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及相关领域工 作多年,对企业管理、客户需求等方面具有深刻的见解和认识,对行业市场及技 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判断,拥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运营能力。此外,公 司不仅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中,而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日常经 营中,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近年来,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项 目规模持续扩大的需要,公司加大了内部管理信息化投入力度,建设了全流程的 项目管理系统,并对公司内部项目实施进行实时跟踪管理,以进一步实现项目管 理的规范化、可视化、科学化,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与效率。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置于企业发展的首位,经过多年研发积累,核心技术处 于先进水平。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技术进步、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不断对各项核 12 心技术进行更新迭代,在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的同时,不断实现新的下游场 景应用。公司对各项核心技术的创新和整合运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保证,通过核 心技术应用组合实现多元化的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视频图像处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研 发投入,加强在公共安全、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派出所等领域的技术应用 和创新。 1、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1)视频图像技术领域,推出“智瞳”视频图像识别引擎(CitmsFVR), 依据《GAT 1756-2020 公安视频监控人像/人脸识别应用技术要求》,应用先进的 推理加速工程化技术和方法,在人脸识别方面,能够实时对视频和图像进行人脸 检测、属性结构化、五官定位和特征提取。在人体结构化方面,充分考虑画面轻 度截断、轻度遮挡、背面、侧面、动作变化等复杂场景,利用细粒度任务,使用 无监督方法来挖掘注意力区域,既可以放大判别性的局部区域,以提高细粒度识 别性能,又能给关注区域加掩膜,以提高对其他区域的识别性能。“智瞳”视频 图像识别引擎可实现亿级特征库比对引擎、视图档案引擎,为城市级视频监控场 景提供高精度、高并发、低成本的视频图像人脸识别服务。 (2)在大数据技术领域,持续聚焦“接存算”引擎升级,实现了提供上百 种类型的汇聚能力,支持多源异构数据源之间的海量数据汇聚清洗,对于常见的 关系型数据库、ElasticSearch、TiDB、DM、RabbitMQ、Kafka、FTP、Excel 以 及 GAT1400 规范的接口,可一键轻松高效接入;数据仓库层面,通过组件优化, 支持亿万级数据的离线数仓搭建,在统一数仓存储层之上,支持多种计算引擎, 提供涵盖数据实时导入、批流计算、BI 报表、AI 模型训练等多种计算模式。可 完成全链路的实时数据智能业务搭建,开箱即用。 2、行业场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1)公共安全领域 13 ①推出“一网两库三平台”(即视频联网平台、视图库、资产库、运维平台、 考核平台、应用平台)的视频图像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全域视频监控的联网、管 理、共享、解析、数据治理和应用的全流程业务。上半年,公司一方面继续研发 升级视频联网共享平台、视图库系统和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另一方面完成了 资产库系统、视频图像考核平台、视频图像运维平台的研发。通过一系列产品的 升级和发布,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公共安全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能力。 ②通过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的持续升级,实现对指挥、情报业务的分层解耦。 丰富和完善重大风险检测、多维情报研判、重点对象管控、接处警、扁平化指挥、 动态勤务管理和舆指联动等信息流、指令流和业务流的闭环。 ③在公安大数据方面,通过整合数据融合、数据存储、数据管理等一系列大 数据技术产品,结合实际业务需求,从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数据智 能以及数据共享交换系统等一系列流程,建立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形成高可用的、 标准化的数据资源服务,为上层业务应用和大数据分析提供高效支撑,实现公安 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四化六统一”。 (2)智能交通 公司针对交管领域数据痛点问题,利用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建成交管数据资 源池、交管驾驶舱等数据产品,并陆续推出交通情指勤一体化解决方案、重点对 象源头监管解决方案、恶劣天气管控解决方案、交通态势研判解决方案、交通路 口仿真解决方案。 同时,基于多年在交通治理领域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公司进一步优化和完 善了精细化交通治理平台在城市和乡村等不同复杂场景的交通治理能力,并新推 出了“安全管控”、“缓堵保畅”、“出行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联合开展“湖北省智 能交管物联一张网”产品研发工作,通过设定全网统一的接入方式、接口定义、 数据传输方式、交互格式等标准,进一步打通交通前端感知数据采集汇聚、中心 平台智能分析、路面情报精准推送的数据应用链,强化监控设备大范围联网共享 及运维管理,提升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数据质量,推进信息资源深度共享融合,提 14 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提升交通管理全面服务 能力。 (3)智慧社区 持续研发和完善公司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产品体系,充分应用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的 社区治理能力。强化平台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方面的功 能和方案,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块。通过完善社区重点场所、常住人口、流动 人口、重点人员等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技术,搭建社区灾害风险预警、疫情动 态管控、安全智能防护等应用模型。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环境 监测等物联网和云服务。 (4)智慧派出所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智慧派出所综合应用平台”的研发工作,结合公安部 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底层逻辑,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快速响应 的积极性质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围绕基层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措施, 推出“中科通达智慧派出所”产品和解决方案,平台包括指挥研判、社区警务、 执法办案三大核心模块和内部管理模块。具备所长驾驶舱、合成研判、勤务管理、 任务管理、以房管人、重点人管理、重点场所管理、办案区管理等功能。 3、其他科技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多款产品获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并与达梦数据库、 人大金仓、华为鲲鹏系列、浪潮、统信等国产软硬件厂家的相关产品进行了兼容 性测试和认证。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城市交通大数据平台”入选 2022 年 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公司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 熟度(DCMM)3 级认证,并进入武汉市首批数字经济服务资源池,标志着公司 在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数据标准和数据生命周期方面具备行业领先 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发明专利共计 27 项;新增发明专利 9 项; 申请并取得软件著作权 13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授权并取得证 15 书的专利共计 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68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取得 3 项 PCT;共拥有 171 项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7 9 144 68 实用新型专利 - - 8 8 外观设计专利 - - 12 12 软件著作权 13 13 171 171 其他 - - 3 3 合计 40 22 338 262 (三)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4,898,703.01 13,287,578.97 12.13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14,898,703.01 13,287,578.97 12.1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10.61 7.30 增加 3.31 个百分点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4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203,24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51,189,388.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013,851.47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16 年 7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10554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 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299.88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275.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5,133,212.73 减:2022 上半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2,998,824.39 2022 年上半年手续费支出 160.00 加: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 621,245.52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72,755,473.8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42,755,473.86 理财产品余额 30,000,000.00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参与战略配售外,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身份/亲属关系 (万股) (万股) 信联永合 92.0000 1 王开学 董事长 1,897.1880 泽诚永合 10.0000 17 2 王剑峰 董事、副总经理 898.9370 - 信联永合 55.0000 3 唐志斌 董事、总经理 - 泽诚永合 140.0000 4 李严圆 监事 - 信联永合 15.0000 5 罗伦文 监事 - 信联永合 10.000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信联永合 70.0000 6 谢晓帆 - 董事会秘书 泽诚永合 5.0000 信联永合 27.1688 7 李鹏 副总经理 - 泽诚永合 3.0000 8 魏国 副总经理 - 信联永合 10.0000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