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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通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以
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符
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 7.29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