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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通达: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39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1 号软件
 产业三期 A3 栋 10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0,371,4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0,371,4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87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87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开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0,367,580   99.9936    3,851       0.006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独立
 1                    14,886,330           99.9741   3,851      0.0259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杰、王跃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