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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通达: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15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车能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公司补选陆茂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现任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知先女士、周从良先生,董事陆茂林先生组成,主
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知先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
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等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基本情况
介绍。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2022 年 4 月 14 日
     三次会议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4 月 26 日   审议《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议案》《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2 年 8 月 12 日
     五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
                                            审议《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第三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10 月 24 日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第四季度
     六次会议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对公司
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 评估内控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各项内
控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细节和内控流程的完善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四)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督促审计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五) 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审计
委员会采取现场沟通、电话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保证
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并有效提高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与防范经营风险能力。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