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必易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主持,应参加的
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系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作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