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主持,应参加的
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守秘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

内容的情况。公司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

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置换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