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负责必易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必易微签订承销及保荐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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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必易微业务经营情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必易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未发生按相关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
4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
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事项。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必易微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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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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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相关法规要求,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持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控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必易微严格执行信息披
9 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必易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10 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及其控股股东、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员不存在上述事项的情况。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及控股股东、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未出现该等事
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
项。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及相关主体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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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出现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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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
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15 计划,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等事项。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
16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竞争的核心体现为技术实力。
为确保研发积累的多项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的安全与保密,公司制定了规范化制度
并严格执行,以避免核心技术泄密。上述体系不能完全确保不会发生因个别员工
违反职业操守而泄密或者公司流程运行出现管理漏洞的情况,一旦核心技术泄密,
将可能使公司的技术优势一定层面的丧失,进而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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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智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高端、专业人才是公司综合
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同行业公司仍可
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存在技
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专业人才不能及时引进或既有人才团队出现流
失,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迭代风险
电源管理芯片研发的技术门槛较高、种类繁多,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大及
应用场景的变化,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研发和创
新,通过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来保持竞争力。新产品的批量化销售通常会成为公
司后续营收规模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如果公司无法顺应市场要求完成相应产
品升级迭代,可能导致客户丢失或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通讯、计算机等领域,市场策略
主要定位于下游头部客户,将与全球知名芯片设计公司直接竞争,但在市场地位、
营业规模、产品全面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存在差距;在国内市场中,近年来消
费电子市场的发展吸引了国内公司积极参与,也产生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如果公
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快速地进行技术和产品开发,未能充
分利用客户资源将技术转换为产品并持续提升市场地位,竞争优势有可能被削弱,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 模式,晶圆制造、芯片封装测试均由委外厂商完成,并且
芯片产品复杂程度高,复杂的生产工艺带来了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首先,在量
产供应之前,需要先由客户进行认证准入测试,如果产品测试不通过,会导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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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连续的认证失败更会导致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失去信心,
导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甚至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
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宏观环境风险
1、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公司终端客户的
产品存在销往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如果未来相关国家及地
区出于贸易保护等原因,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构建贸易壁垒,限
制公司客户、终端客户的业务开展,将对公司终端客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新冠疫情的影响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全球的经济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我国疫情防
控仍存在不确定性,若疫情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对公司上游供应商的供应、下游
客户的需求、仓储物流的通畅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期末 上年度末 (%)
营业收入 31,372.30 37,832.93 -1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4.73 9,330.24 -4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825.47 8,990.31 -46.33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59.94 5,818.32 -23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382.79 45,420.56 202.47
总资产 148,500.20 56,403.61 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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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1.80 -47.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1.80 -47.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88 1.74 -49.4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0 36.79 减少 28.4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7.70 35.44 减少 27.74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07 9.17 增加 4.90 个百分点
注:2022 年 1-6 月/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2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及市场消费能力持续下滑,为应对
消费类市场的需求疲软,公司加大了工业控制、通信及计算机领域的产品布局,
大力扩充研发人才导致了研发费用同比增长明显,受市场因素和研发费用的双重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4.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825.4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46.33%,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以及研发费用增加所
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9.9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8.53%,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供应链及薪酬支付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均减少 47.22%,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 49.43%,主要原因系净利润同比下降以及
公司完成新股发行所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382.79 万元,较
上年度末增长 202.47%;总资产 148,500.20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 163.28%,主
要系公司完成新股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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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基于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的创新和积累,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掌握了诸多核心技术
并持续更新升级,包括高压集成工艺开发技术、芯片保护技术、低功耗控制技术、
交流电机无级调速技术、多功能管脚复用技术、高效率线性驱动控制技术、高压
半桥自适应电流模式栅极驱动技术、高精度锂电池监控及保护技术等。基于这些
核心技术,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
制、通讯、计算机等领域,并被国内头部厂商所采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 181 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6 项;累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97 项,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87 项。公司始
终重视发展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显著的技术优势,
不断迭代更新产品与技术,以保持产品的技术竞争力。
2、成熟稳定的研发人才和管理团队
持续的研发是保持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而模拟芯片的研发与设计需要电子、
材料、半导体等跨学科知识的积累和跨行业技术的整合,且对研发人员的专业水
平和工作经验要求较高。公司的核心研发团队均具备国内外名校的学历背景,并
曾在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担任高层研发和管理职务,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模
拟集成电路设计有着深刻的理解。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团队合计
195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71.69%,其中硕士以上 64 人,形成了较好的研发梯队。
除研发设计外,公司生产运营、市场营销、品质管理等其他团队的核心人员
均拥有多年芯片行业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
采取多种薪酬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巩固稳定的人才团队,同
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长期可靠的供应渠道和领先的工艺平台支撑优势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 Fabless 的经营模式,公司负责集成电路
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采用委外的方式,作为芯片生产加工的两大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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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圆加工和芯片封装在产品品质控制以及产品交期方面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十分
注重与供应商的合作。
公司自身也拥有多位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封测技术、品质工程和工艺版图
工程师,其根据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与研发人员一起制定出产品所需的新技术、
新器件、新工艺,新要求,及时推动供应商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及品控系统进
行优化升级,或者联合开发新的工艺技术平台。
4、形成“头部效应”的市场推广模式
公司在市场开拓的进程中专注客户服务,对客户的需求能够快速响应,以解
决客户痛点、引领市场潮流为市场价值导向,取得了行业头部客户的认可和采用,
推动了公司产品打破国外厂商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为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发展
提供了全面辽阔的市场空间。行业头部客户在下游领域深耕多年,市场判断能力
强、收入体量大、产品布局广,其发展思路和动向能够引领行业的发展。公司产
品在得到行业头部客户的认可后,有利于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加快进行行业其他
客户的产品导入,形成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
(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22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4,413.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幅 27.20%。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07%,与去年同期研发费用
率 9.17%相比,上升 4.90 个百分点。
公司在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领域持续创新,2022 年上半年获得
新增授权专利 19 项,新增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42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专利 114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124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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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2,231.83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87,922.22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745.28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966.35
其中: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966.3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25
募集资金余额 82,231.83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231.83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21942310304 活期存款 50,871.89
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21942310503 活期存款 -
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03040160000368445 活期存款 20,826.29
圳科技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03040160000368452 活期存款 10,000.00
圳科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9080078801400002384 活期存款 -
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28913672910111 活期存款 533.65
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合计 82,231.83
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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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2022 年 1-6 月,必易微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必易微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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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成 李 青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