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5-19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药康生物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42 号文核准,药康生物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5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6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039.79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610.21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止,上述募集
资金已实际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
验字(2022)第 110C00020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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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
1 61,112.58 60,000.00
地建设项目
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发及转化平
2 23,640.28 22,000.00
台建设项目
合计 84,752.86 82,000.00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药康生物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药康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629.55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629.55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
1 61,112.58 40.50
地建设项目
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发及转化平
2 23,640.28 589.05
台建设项目
合计 84,752.86 629.5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药康生物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0,039.79 万元。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药康生物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75.87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375.87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 费用总额(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8,278.75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0.00 174.53
3 律师费用 470.00 94.34
4 信息披露费用 45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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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发行费用总额(不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 费用总额(不含税)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33.49 107.00
合计 10,039.79 375.87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0833 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9.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5.87 万元置换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预先投入,是为了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需要,对于及时把握当前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步
伐,早日实现投产,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济效益等是十分必要的。上述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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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0833 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药康生物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中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药康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药康生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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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季李华 洪捷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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