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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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集萃药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将 2021 年对关联方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的
4,000 万元可转股债权进行转股可以进一步完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产业发展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投资转股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