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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3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集萃药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拟定及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
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
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指标,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
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设定了具有一定挑战性的指标,有利于促使激励对象为实现业绩考核指标
而努力拼搏、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使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
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
据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
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