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2-05-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长光华
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光华
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
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91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295.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16.92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 号《验
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1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59,933.25 59,933.25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
2 30,504.81 30,504.81
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365.51 14,365.51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4,803.57 134,803.57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
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
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三)财务部按月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制作置换申
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
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待票据到期承兑时以自有资金支付扣除保证金及利息后剩余应支付的资金,
按月统计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到期承兑支付资金,并制成置换申请单,在审核、
批准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到期承兑资金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
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
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2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
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本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上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
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
3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时 锐 朱 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