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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芯科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
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业务拓展;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
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155.96 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4.00 万元,合计 5,539.96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实
施主体增加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面向穿戴和 IoT 领域的超低功耗
MCU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安排炬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1,000.00 万元的增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