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陈奇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6.00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18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77.07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议案》
公司上市前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其中一名被激励对象离职,根据 2022 年
5 月修订后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期权方案》(以下简称“《员工
期权方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将所持有的苏州纳芯壹号信息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芯壹号”)的全部财产份额(共计 30,000 元)以
原始获授价格及对应的利息作价 2.1890 元/每一元出资额转让给纳芯壹号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王升杨。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升杨受让前述财产份额后,决定以前述受
让价格再次分配给其指定的公司 7 名员工进行激励,该等激励对应的授予日为签
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日,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日起四年内均不得转让财产
份额,四年期满后满足《员工期权方案》约定的审核条件后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臻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
臻芯”)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襄阳臻芯 45%的股权转让给宁波盛橡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盛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4072.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
后,宁波盛橡持有襄阳臻芯 45%股权,系襄阳臻芯的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