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 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志良、陈西婵、王如伟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