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 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志良、陈西婵、王如伟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