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2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
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志良、陈西婵、王如伟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