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88 人
注册会计师 554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00,339 万元
2021 年 业 务 收
审计业务收入 83,688 万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48,285 万元
客户家数 13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2021 年 上 市 公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司(含 A、B 股)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审计情况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继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启,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3 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
新三板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2022 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
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
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
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
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