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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