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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 117 号成都思科瑞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2,041,2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2,041,2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2.041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041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长张亚先生主持,会
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吴常念出席了本次会议;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杜秋平以通讯方式
   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舒晓辉列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涂全鑫列席了
   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萃东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2,036,690 99.9936 4,602 0.006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2,038,690 99.9964 2,602 0.003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2,038,690 99.9964 2,602 0.003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2,038,690 99.9964 2,602 0.00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调整独 4,282 99.892 4,602 0.1073                  0     0.0000
          立董事薪酬的 ,752            7
          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4,284 99.939 2,602 0.0607                0     0.0000
          <2023 年 限 制 ,752          3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
3         《 关 于 公 司 4,284 99.939 2,602 0.0607                0     0.0000
          <2023 年 限 制 ,752          3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4         《关于提请股 4,284 99.939 2,602 0.0607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752            3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通过,拟激励对象或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楚寒,李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