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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招商证券关于莱伯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9-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6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482,075.4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 北 京 莱 伯 泰 科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编 号
     XYZH/2020BJA20751)。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万
序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元)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万元)
                                                   第1年        第2年
      分析检测智能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化联用系统生
1                       18,890.44    18,890.44     3,007.24    15,883.21     (备)      [2019]0097
      产线升级改造
                                                                           [2019]88 号       号
          项目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实验分析仪器
2                       7,433.71      7,433.71     2,741.09    4,692.62      (备)      [2019]0098
      耗材生产项目
                                                                           [2019]87 号       号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研发中心建设
3                       9,629.70      9,629.70     4,904.63    4,725.07      (备)      [2019]0099
          项目
                                                                           [2019]89 号       号
        合计            35,953.85    35,953.85    10,652.96    25,300.90        -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
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本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莱伯泰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