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伯泰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
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拟订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莱伯泰科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下,新增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将与
莱伯泰科天津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
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该项目募集
资金中的 12,500.00 万元人民币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
实施。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 13,500.00 万元人民币,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
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
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
提议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