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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伯泰科: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1,784,4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1,784,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7.290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7.29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于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1,784,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数   (%)                 (%)
普通股               50,103,662 96.7543           0 0.0000 1,680,738 3.2457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数   (%)                (%)
普通股                50,103,662 96.7543         0 0.0000 1,680,738 3.2457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数   (%)                (%)
普通股                50,103,662 96.7543         0 0.0000 1,680,738 3.2457


5、 议案名称:《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数   (%)                (%)
普通股                50,103,662 96.7543         0 0.0000 1,680,738 3.245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增加募    603,6 26.4254      0 0.0000 1,680 73.5746
         投项目实施主       62                         ,738
         体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
3        《关于使用募    603,6 26.4254            0   0.0000   1,680   73.5746
         集资金投资设       62                                  ,738
         立全资子公司
         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4        《关于使用募    603,6 26.4254            0   0.0000   1,680   73.5746
         集资金对新设       62                                  ,738
         立全资子公司
       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5      《 关 于 新 设 立 603,6 26.4254       0   0.0000    1,680     73.5746
       全资子公司购         62                              ,738
       买房产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中小股
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郑婷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