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3,181,7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3,181,7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223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22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于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2,683,8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2,683,8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2,683,8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3,181,7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 关 于 公 司 500,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2 年限制性 0 0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500,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2 年限制性 0 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 500,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股东大会授 0 0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婷婷、李新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