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莱伯泰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
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
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勤勉尽责履
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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