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反担保人: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中科成”)。 本次反担保金额为北控中科成代偿金额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上饶市北控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北控”)为江西金达莱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10%的参股公司,北控中科成持有上饶 北控 70%股权,上饶市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水业”)持有上 饶北控 20%股权。因项目融资需要,上饶北控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 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弋阳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为 10 亿元的借款,北 控中科成为该笔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 为推进上饶北控项目进展,公司拟就北控中科成为上饶北控向建设银行弋阳 支行代偿的所有款项的 10%承担保证责任,且约定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反担保形式为一般保证,反担保期间自北控中科成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之日 起两年。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1/5 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北控中科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41,796.907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市绵山路 64 号 法定代表人:周敏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及工业给排水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运营 管理;环保、市政工程设计、咨询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软件的研发、生产; 给排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他环保相关 产品。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782,809,353 34,342,397,430.09 负债总额 24,758,010,182 24,313,673,537.07 资产净额 11,024,799,171 10,028,723,893.02 营业收入 2,402,024,567 6,104,209,570.06 净利润 876,030,919 1,858,593,003.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74,912,123 1,864,375,776.22 的净利润 注: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成都分所审计,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控中科成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华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3.21%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1.34% 志京投资有限公司 17.5% 2/5 汉益投资有限公司 4.95% 家讯有限公司 2.45% 采声投资有限公司 0.54%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北控中科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控中科成与公司的关系 北控中科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饶北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饶市北控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8,6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丁洲村国道旁 126 号 法定代表人:徐秀群 经营范围:供排水业务、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其他环保业务、水处理设施 及专用设备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维护;提供水务技术咨询及水务工程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2,354,021.98 67,451,628.97 负债总额 35,554,021.98 37,917,670.13 资产净额 36,800,000.00 29,533,958.84 营业收入 - 53,334.51 净利润 - 6,758.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6,758.84 的净利润 注:上饶北控负责的项目尚处于在建状态,因此尚未产生收入和利润。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甲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5 主债务人(丙方):上饶市北控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反担保形式:一般保证 反担保期间:自乙方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范围:甲方就乙方为丙方向建设银行弋阳支行代偿的所有款项的 10% 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 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上述代偿款项自代偿之日起至追回之日止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乙方垫款的利息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北控中科成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上饶北控的项目融 资需要,有利于上饶北控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北控中科成及上饶北控目前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事项预期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被反担保人 和主债务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 中,关联董事予以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同 意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担保总额为 32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71%。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4/5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