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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莱: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委托运营合同
     合同暂定价:人民币436,339,440.18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运营期限:27年,如各子项目建设提前完工或延迟,则按试运营一事一
议进行运营付费,运营期的起始时间为所有项目全部完成且满足运营条件之日开
始。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运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
顺利履行,预计将在运营期限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
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约周期较长、金额较大,
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近日与会昌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昌三
峡”)签订了委托运营合同,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436,339,440.18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

                                 1/3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会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中,运营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
护。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会昌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勇
    4、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30 日
    6、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月亮湾新城南一路天玺湾小区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
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污泥处理装备制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8、主要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9%)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549.30 万元,净资产:
4,508.25 万元,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8.25 万元。
    10、会昌三峡为会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
会昌三峡 12%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11、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与会昌三峡的业务往来金额为 4,773.27 万元,占
公司同期该类业务(水污染治理装备)总量的比重为 26.25%。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会昌三峡无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暂定价:人民币 436,339,440.18 元(含税)

                                      2/3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合同对方
分阶段支付相应款项。
    3、运营范围:会昌县城 4 座污水处理厂及月亮湾污水处理厂二期,会昌县
18 个乡镇的 30 个污水处理厂;各子项目最终运营范围以委托方与政府方确认的
运营范围为准。
    4、运营期限:27 年,如各子项目建设提前完工或延迟,则按试运营一事一
议进行运营付费,运营期的起始时间为所有项目全部完成且满足运营条件之日开
始。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就逾期付款、无故终止合同、污水达标排放、安全生产
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对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未
能解决的,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在运营期限内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
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约周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
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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