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4-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就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 号)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003.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期末累计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期
资金投资额 入金额
软件开发项目 18,402.94 18,402.94 1年 1,948.78
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6,070.44 6,070.44 3年 -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954.80 3,954.80 24 个月 -
合计 28,428.18 28,428.18 1,948.7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项目延期的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期 态日期
软件开发项目 2020 年 5 月 2021 年 5 月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除固有的软件工程程序外,还涉及建筑设
计与装修、办公设备采购、软件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
试运行等众多流程、环节。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张,公司积极
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
下,尽快复工复产,由于人员返工延迟,致使软件开发项目进度受到影响,为保
证项目质量,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1 年 5 月。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