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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 年 10 月 19 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宝兰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包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93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发

行费用人民币 8,29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1,003.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及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

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

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遇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

将已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

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

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

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

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5
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5.5 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

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在上述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增加股东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