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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10  

                        公司代码:688058                      公司简称:宝兰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北京
                   二○二○年十一月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四、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
宜。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三、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文件。会议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经验证后领
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
决。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会务组登记;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
言或提问。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其他问题,可在投
票后进行提问。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
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序号                                  会议议程                                  主持人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一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二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计票、监票人员中应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股东
 三
       代理人。                                                                   易
                                                                                  存
           会议表决(主持人宣布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道
           1、分发表决票;
 四
           2、各股东进行记名表决投票;
           3、计票、监票。

 五    主持人宣读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与会股东在决议上签字。

 六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    与会股东及出席、列席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投票人”)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在审议事项时有一票表决权。

    3、每一投票人拥有一张议案表决票,议案表决票为记名票,记载股东姓名

(名称)和持股数额。投票人填写议案表决票时,应在议案表决票上签字,没有

签字的议案表决票无效。

    4、投票人应在议案表决票的三个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

择一栏打“√”,如同意某一议案,则在“同意”栏内打“√”;多打、不打、打其

他符号、涂改、或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议案弃权。请投票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5、本办法由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1亿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1亿元,占超募资金的比
例23.49%,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5.3.7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 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