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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4-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要
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宝兰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3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8,29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71,003.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 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期
 软件开发项目                      18,402.94         18,402.94    1年
 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6,070.44          6,070.44    3年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954.80          3,954.80   24 个月


                                    1
                合计                     28,428.18        28,428.18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1-022)。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软件开发项目            2021 年 5 月 1 日                 2022 年 5 月 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软件开发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1 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中有 7,200 万拟用于购买房产,因 2020
年疫情及政府调控等多方因素影响,房价不稳定,故公司延迟了购房计划。

    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到 2022 年 5 月 1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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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
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
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募
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
于有关决议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3
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宝兰德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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