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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 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
和重新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
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意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79.3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
发行费用人民币 8,29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71,003.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
1-15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
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和营销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
推进公司产业发展,促进公司长沙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搭建的战略
实施,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和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软件开发项目额度(万元)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万元)
   项目        原计划长沙的 调整后的 原计划长沙的投 调整后的投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购房总价款           600.00      3,140.00         200.00      960.00
装修费用               60.00       142.00          20.00      162.00
总计                 660.00      3,282.00         220.00    1,122.00

    鉴于长沙研发中心在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本次调整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

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
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情况

     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 5,912.4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1,187.60 万元人民币合
计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宝
兰德”)增资 7,10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
务平台建设项目。

     上述对长沙宝兰德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长
沙宝兰德注册资本由 2,500.00 万元变更为 9,600.00 万元,仍为宝兰德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的资金将用于实施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增资金额及预计使用情况(万元)
    项目                                                        其 中 :营销
                合 计 增 资 自 有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其 中 :软件
                                                                服务平台
                金额        增资金额     增资金额    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
购房总价款         4,100.00            -   4,100.00    3,140.00      960.00
装修费用           1,350.00    1,046.00      304.00      142.00      162.00
办公家具             150.00      141.60         8.40                   8.40
设备投入             300.00            -     300.00      100.00      200.00
铺 底 流 动资
                   1,200.00           -    1,200.00    1,200.00           -
金
     总计          7,100.00    1,187.60    5,912.40    4,582.00    1,330.40

    注: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契税、印花税、中介服务费、土地增 值税等
费用。
    以下为本次增资后长沙宝兰德拟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购买房产情况

    本次增资后,长沙宝兰德拟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旺龙
路芯城科技园二期 10 号栋用于长沙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本次
拟购买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6,371.02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最终签
署生效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总价约为 3,822.61 万元
(最终转让执行的价格以双方最终签署生效的买卖合同的为准),交
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除去支付购房款、相关税费和相关费用以外,
剩余资金用于后续的装修、办公家具购置及设备的购置等其他运营
资金使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长沙捷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8U8F6P

    4、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2 号栋
201A 房

    5、法定代表人:罗瑛兰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1 日

    8、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
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辅
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房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旺龙路芯城科技园二期 10
号栋

    2、该商品房的用途:研发、销售、日常经营和办公,建筑面积
共 6,371.02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最终签署生效的买卖合同及产
权证明文件为准)

    3、交易价格:约为 3,822.61 万元(最终转让执行的价格以双方
最终签署生效的买卖合同的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后续履约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出售方协商交
易具体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由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签订
《购房意向书》。

    本次拟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仅为意向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
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事项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公司董事会
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并签署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正式
《房产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合同的签署事宜,公司后续将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分阶段实施募投
项目并投入募投资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7 日

    (2)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
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6 楼 611-612 室

    (5)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支撑软件的开发;计算
机软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
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
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6)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沙宝兰德
的总资产为 403.27 万元,净资产为 -248.85 万元,2020 年 1-12 月
净利润为 -1,033.80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不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到达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后,将存放于长沙宝兰德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软件开发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宝
兰德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以及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
程序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以及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以上事项出具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
行相应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是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同时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上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
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
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
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总体
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
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