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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

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沙宝兰德”)向长沙捷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捷明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
期 10 栋的全幢房屋,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6,371.72 平方米,总房

价款为人民币 38,230,320 元。

     公司、长沙宝兰德和长沙捷明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长沙宝兰德

向长沙捷明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

园二期 10 栋的全幢房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议案》。
本次购买房产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由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长沙捷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8U8F6P

    4、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2 号栋
201A 房

    5、法定代表人:罗瑛兰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1 日

    8、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
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辅
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
期 10 栋;

    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房屋面积:6,371.72 平方米;

    4、总房价款:38,230,320 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根据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签署的《购房意向

书》,长沙宝兰德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向长沙捷明通支付意向金人

民币 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该意向金于《房屋买卖合同》签

订后转为购房款,长沙宝兰德尚须向长沙捷明通支付的价款为:

37,230,320 元(大写:叁仟柒佰贰拾叁万零叁佰贰拾元整),将采

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第一期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446,064 元(大写:柒佰肆拾肆万陆仟零陆拾肆元整),第二期待

房产行政管理机关网签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22,338,192

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叁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第三期待长沙

宝兰德取得该房产的不动产权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446,064 元(大

写:柒佰肆拾肆万陆仟零陆拾肆元整)。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7、交付条件:出卖人应当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5 个工作日内将

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本次购买的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无司法查封

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是为了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符合
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发展扩大的场地使用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

吸引和引进人才,从而为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本次

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