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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
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 38.575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
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