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4,721,200 股,占北京宝兰德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44.15%;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0 万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03,31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96,687 股。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403,313 股限 售股上市流通。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2,342,000 股限售股 上市流通。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 500,000 股限 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上述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已 于 2022 年 6 月 实 施 完 毕 , 转 增 后 总 股 本 为 56,000,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易存道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相应由 14,388,000 股调整为 20,143,200 股;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相应由 3,270,000 股调整为 4,578,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 2 个,股东为易存道 和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东兴”), 对应股份数量合计为 24,72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15%。现锁定 期即将届满,前述股份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转增后总股本为 56,000,000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存道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2、公司其他股东易东兴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宝兰德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3、上述人员或企业共同承诺: “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易存道、易东兴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本企业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 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 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且不得低于 发行价。本人/本企业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 并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本企业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本人/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 (指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的,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 遵守本承诺关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 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宝兰德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宝兰德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宝兰德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宝兰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721,200 股,占公司目 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4.1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名称 量(股) 量(股) 本比例 (股) 1 易存道 20,143,200.00 35.97% 20,143,200.00 0.00 北京易东兴股权 2 投资中心(有限 4,578,000.00 8.18% 4,578,000.00 0.00 合伙) 合计 24,721,200.00 44.15% 24,721,200.00 0.0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24,721,200.00 合计 - 24,721,20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