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宝兰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进行了查验。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要
求,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伟 冉来明 唐秋英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