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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灿瑞科技: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1-04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拟聘任罗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余辉先
生、林丽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经过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背景、
工作经历的了解,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
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罗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余辉先生、林丽
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董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