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2-11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公司 2020-2022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业绩基数,对 2023-2025 年定比
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
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30% 25%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40% 35%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55% 4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