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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派能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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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

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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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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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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