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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派能科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274,485,010.11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2,079,371.01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4,844,53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5,164,493.1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03%。公司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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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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