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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年12月30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派能科技的保荐机构,对派能科技进行持续督
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0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派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派能科技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0年度,派能科技在持续督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3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公告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0年度,派能科技在持续督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派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能科技经营情况,对派能科技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1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派能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派能科技依照相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派能科技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了核查,派能科技的内控制度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派能科技严格执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保荐机构对派能科技的信息披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0年度,派能科技及其控股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0年度,派能科技及其控股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派能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2020年度,派能科技未发生相
14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关情况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2020年度,派能科技不存在需
15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风险因素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为7,262.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48%。公
司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预计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
度。如果未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失败,或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相关研
发项目不能形成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电化学储能行业技术发展速度快,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并掌握
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锂电储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
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锂电池储能企业保
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


                                       3
公司不存在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如
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锂电储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对于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
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公司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申请专利、加强内部保密
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是,若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
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
件、磷酸铁锂、铜箔、电解液、铝塑膜等。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2020年上
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的趋势,四季度原材料价格出现反弹,2021年一季度主
要原材料价格明显上升,由于锂电池行业快速增长,部分原材料的供需关系紧张
现象短期内会持续存在。

    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供应
短缺,或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变动带来的影响,将对公司的采购和生产
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部分电子元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部分电子元件来自境外市场,其中主要为IC芯片。公
司采购的IC芯片主要来自意大利和日本等生产商。目前,国内IC芯片生产商较少,
且国产IC芯片的性能稳定性及相关技术指标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产品的技术要求,
预计短期内不能完全实现进口替代。

    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IC芯片供应不足,或供应商销售策
略和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或国产IC芯片研发替代进展缓慢,可能对公司该类原材料
采购产生不利影响。

    3、专利相关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境内,

                                    4
公司通过申请专利等手段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持有的相关专利可以在中国
境内提供专利权保护;公司在境外尚未取得相关专利。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
入主要来自境外市场,对于公司在境外销售的相关产品,如存在第三方于境外优
先取得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专利,则公司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提交3项PCT专利申请,但最终能否取得授权以及取得授
权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4、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随着监管政策趋
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安全生产与环保压力也在增大,可能会存在因设备
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风险。
如发生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
停产的可能,进而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5、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其中
国内业务在一季度受影响较大,主要系延期复工导致产能利用不足,一季度收入
增长低于预期,仍好于去年同期。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为94,324.32万元,主要销往欧洲、南非、大洋洲、南
美、北美和澳洲等地。2021年3月下旬以来,海外各国进入第三波疫情爆发期,其
中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美国等地区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对当地商业活动产生
了较大影响。如全球疫情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则可能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全球各国对发展储能颇为重视,相继出台了推动储能行业发展的支
持政策,包括支持储能技术的发展、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储能安装补贴、制定相
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建立和完善涉及储能的法律法规等,有力地促进了全球电化学
储能产业的商业化、规模化发展。例如,德国联邦及各州自2016年开始陆续发布多
项储能安装补贴计划;英国于2017年制定《英国智能灵活能源系统发展战略》,计

                                   5
划通过多项行动方案促进储能发展;美国于2019年针对储能制定了《促进电网储能
法案》《降低储能成本法案》《联合长时储能法案》等安装补贴政策和储能采购
目标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外销区域为欧洲、南非、大洋洲、南美、北美和澳
洲等。其中,欧洲、北美和澳洲等地均发布了储能安装补贴政策,政策覆盖区域
内的客户或终端用户购买公司产品可获得政策补贴,但相关政策通常在一定期限
或额度内有效。

    如果未来全球储能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储能安装补贴政策到
期或提前终止等,可能会对行业的稳定、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当前,全球电化学储能行业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起步阶段,整体装机规模仍
处于较低水平。锂离子电池成本较高、产业链配套不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滞后等依然是制约锂电池储能大规模应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制约行业发展的
上述因素长期无法改善,市场对锂电池储能商业价值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
导致市场需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公司市场覆盖全球主
要经济区域,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经济放缓或衰退,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速下降
甚至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不断,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在未来仍然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公司的经营
业绩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出口外销业务是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等
外币结算,同时公司存在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且以外币结算的情形。倘若未
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影响,可能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选择适当时点进行结汇来降低汇
率波动风险的影响。必要时,公司将采取套期保值或人民币结算来锁定或者降低
外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120,070,051.43    819,849,198.51           3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485,010.11     144,114,184.41           9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69,707,944.16     160,190,062.02           68.3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676,809.20     124,528,718.59          125.39
                                                                       本期末比上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33,523,311.97    444,450,299.10          515.03
总资产                           3,213,764,109.01    796,946,022.88          303.26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6              1.28          84.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6              1.28          8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2.32              1.43          62.24
益(元/股)
                                                                       增加6.05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6             41.11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增加0.64个百
                                           46.34             45.70
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0.86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48              7.34
                                                                           分点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7
    1、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2,007.01万元,同比增长36.62%;实现营
业利润31,268.66万元,同比增长89.8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7,448.50万元,同
比增长90.46%,主要系全球储能市场持续向好以及公司前期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取
得回报,2020年境外收入94,324.32万元,同比增长62.08%。

    2、2020年公司资产总额321,376.41万元,同比增长303.26%,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为273,352.33万元,同比增长515.03%,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
行3,871.12万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以及营业利润增长导致的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自主创新的研发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领域,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
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公司是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扬州派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苏省磷酸铁锂电池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子公司昆山派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
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软件著作权4项、集成电路89项。
公司将主要核心技术进行产业转化,形成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
安全可靠性高、循环寿命长以及模块化、智能化等技术优势。自成立以来,公司
先后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重要科研项目,并作为组长单位参与起草《电力储能系
统用二次锂离子单体电池和电池系统性能要求》和《电力储能系统用二次锂离子
单体电池和电池系统安全要求》行业团体标准。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研发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研发技术人员共233人,主要研发人员在锂电
池、储能系统领域拥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
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研发机构覆盖电芯、模组、电池系统及系统集成等关键环节,
具备全产业链研发能力。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
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等知名科
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实现科研资源高效整合。公司持续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
内研发费用为7,262.32万元,同比增加20.65%,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48%。

    2、产业链垂直整合的综合服务

    公司拥有产业链垂直整合的综合服务优势,是国内少数具备电芯、模组、电


                                    8
池管理系统及能量管理系统等储能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同时具备储
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设计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的储能电池系统基于自主研发和
生产的高品质、长寿命、低成本磷酸铁锂电池,配置自主设计的高可靠、高精度、
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可实现软硬件系统的协同设计和性能优化,从而有效保证
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及成本可控。此外,公司在向客户交付大型储能电池系
统时,能够向客户提供与产品相配套的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当前国内外市场
中储能系统尚未完全标准化,公司能够结合储能应用场景的电气环境和用户需求,
将自身电池系统与其他设备进行选型匹配,为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等各类场
景打造“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使储能系统的整体性能达到最优。

    3、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产品安全认证

    储能系统的评价指标包括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高效性、易操作维护性
等方面。其中,安全性是其最重要的指标,是所有储能系统的评价基础。储能系
统的安全性包括电池安全、电气安全、功能安全、电磁兼容、运输安全、环保、
并网接口保护等方面。当前,全球主要储能市场均颁布了相应的锂离子电池或储
能系统标准,以确保进入其市场的储能产品安全合规。

    严苛的安全标准及认证程序要求储能企业必须具备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高
规格的生产制造能力。公司产品采用高可靠性结构设计,配置高可靠、高精度、
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主要产品通过国际IEC、欧盟CE、欧洲VDE、美国UL、澳
洲CEC、日本JIS、联合国UN38.3等全球最主要的安全标准。丰富的安全认证大幅
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赖度,为公司产品快速进入全球市场奠定了坚
实可靠的基础。

    4、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和布局锂电储能业务的企业之一,长期以来专注于锂电
储能领域,积累了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在全球储能市场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领域,与英国最大光伏系统提供商
Segen,德国领先的光储系统提供商Krannich,意大利储能领先的储能系统提供商
Energy等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在欧洲、南非、东南亚部分国家市场占有率极
高,在巩固既有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北美、日本等家用储能市场。同时在保持


                                   9
家庭储能优势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北美、日本和既有欧洲市场的电网级项目,
为公司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在国内市场,公司同时关注长期战略客户和发展型客户,向全球领先的通信
设备制造商中兴通讯提供通信基站后备锂电池;同时公司的大容量储能电池系统
已在国内工商业储能、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微电网储能等场景实现商用,积累
了丰富的产品应用经验和优质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国际储能大会、中国储能网颁发的“2020年度中国储
能产业最佳储能电池供应商奖”以及第七届中国国际光储充大会颁发的“2020年度最
佳储能电池供应商奖”。2020年,公司被国际权威调研机构EuPD Research评选为
2020年西班牙和澳大利亚市场“锂电池储能最佳供应商”。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在研项目顺利推进。2020年公司研发
支出为7,262.32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1,242.92万元,增幅20.65%。

    在产品开发方向,公司开展了大容量、高倍率储能电池、功率型调频储能
电池、低温储能电池等项目的研发工作,在保持产品具备高安全、低成本、长
循环寿命特点的同时,分别从提高能量密度、提高倍率性能、拓宽温度范围等
方面开发了新的产品;在新工艺技术研究方面,开展了铝塑膜深冲坑、超薄集
流体应用、负极底涂等新技术的开发,并应用于量产产品。同时,公司在2020
年发布了1500V锂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并通过了UL认证,成为
行业内1500V产品最早通过UL认证的企业之一。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派能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0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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