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张江高科科苑路 866 号上海
中兴和泰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8,451,1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451,1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3.580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580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疫情原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
事谈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受疫情影响,其中董事长韦在胜先生、董
事翟卫东先生、董事何中林先生、董事李静女士、董事张金柱先生、董事卞尔浩
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独立
董事葛洪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受疫情影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素芳女士、
监事赖其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5,690,738 100.0000 0 0. 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690,7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690,7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8,451,15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公 司 20,73 1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 限 制 2,061 00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
2 《 关 于 公 司 20,73 1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 限 制 2,061 00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20,73 100.00 0 0.0000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2,061 00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4 《关于调整独 20,73 100.00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薪酬的 2,061 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
票。
3、关联股东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原天翼、王霏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