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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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
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何中林、张金柱、卞尔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41)。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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