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派能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授信额度项下的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
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2、2022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在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
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
资金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
便于相关融资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无偿担保。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无偿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法定 与公司关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代表人 系
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服
务;梯次利用、回收本公司产品;自营和代理
江苏中兴派能 20,000 万元人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全资子公
谈文
电池有限公司 民币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锂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池管理系统、储
黄石中兴派能
30,000 万元人 能系统、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 全资子公
能源科技有限 谈文
民币 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司
公司
(不含国家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混合储能电源模块组件、储能装置器件的研
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混合
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开发;双向变流器、
大功率充放电控制器、智能能源管理设备、储
能电池组系统模块、大规模储能系统设备、可
再生能源规模化接入与消纳设备、分布式电源
江苏派能能源 2,000 万元人 全资子公
谈文 并网及控制系统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
科技有限公司 民币 司
服务及技术咨询;锂电池、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数据算
法模型终端设备终端、射频识别与物联网通信
终端模组、云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云管理系统、物联网中间
件、嵌入式开发与仿真软件研发、销售、技术
服务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
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上海派能新能
5,000 万元人 新型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电子 全资子公
源科技有限公 谈文
民币 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蓄电池租 司
司
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净利润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额
江苏中兴派能
150,704.88 35,391.76 15,053.65 115,313.12 101,263.11 124,448.54
电池有限公司
黄石中兴派能
能源科技有限 32,677.75 11,339.25 2,317.14 21,338.50 21,338.50 68,051.53
公司
江苏派能能源
62,075.12 11,654.61 6,576.39 50,420.51 49,529.05 225,783.32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派能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118.09 -0.01 -0.01 118.10 118.10 0.00
司
注:被担保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子公司,且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
(三)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
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
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
略。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
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具
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
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 0 元,不存在逾期或代偿情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
总资产的比例为 33.67%和 23.44%,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贵均 刘建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