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4-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
工作要求,2022 年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的
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变动及委员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江百
灵先生、葛洪义先生、朱武祥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李静女士、张金柱先生,其中召
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江百灵先生担任。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江
百灵先生、葛洪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张金柱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江
百灵先生担任,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委员会召集人江百灵先生作为国内资深的会计学教授,具备会计和
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四次会议均以通讯方式召
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 议题
时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4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年度履
会第七次会议 月 7 日 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3、《关于<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8、《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4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 月 25 日 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8 议案》;
会第九次会议 月 25 日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的议案》;
10 月 19
会第十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
日
申请授信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在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
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在可持续开展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
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和丰富公
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沟通,全力配
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并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委员李静、张金柱为关联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各非关联委员审阅以上
议案内容,并对以上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各委员恪尽职守,结合各专业领域的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年报审计协调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为公
司科学、可持续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充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充
分发挥专业知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
职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江百灵 张金柱 葛洪义
签署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