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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派能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百灵            葛洪义            郑洪河




                                            签署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