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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0-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热景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中德证券对热景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
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
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 截至
2019年10月2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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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截至 2019年10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如下:


                                                                              预计年化收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期限      起息日                   收益类型
                                                                                益率




          北京银行股
                       定制结构 保本型产 10,000.00                                         保本浮动收
  1       份有限公司                                     72 天   2019-10-16     3.32%
                        性存款    品       万元                                            益型
          中关村分行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2019年10月21日,热景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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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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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缪兴旺


                __________________
                      高立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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