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3-2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4 月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7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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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
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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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
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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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
旺西路 26 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 10 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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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名称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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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为 11,124.90 万元。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6%。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
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
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及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8,029,771.74元,其中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314,041.18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 截至日期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截至日期
项目名称 金预先 累计投入
号 总金额 使用额 投入额
投入额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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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
1 断试剂、850 台配套仪器 29,770.19 28,782.19 531.40 1,271.57 1,802.98
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314,041.1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 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产品 期 年化收益 实际收回本 实际获得
银行名称 投资金额 起始日期
号 名称 限 率 金金额 收益
定制结
北京银行 72
1 中关村分 构性存 10,000.00 2019-10-16 3.32% 10,000.00 67.12
行 天
款
对公结
平安银行 72
2 构性存 25,000.00 2019-10-22 3.42% 25,000.00 157.15
北京分行 天
款
简单结
平安银行 构性存 91
3 25,000.00 2020-01-13 3.65%
北京分行 款(单一 天 未到期
定制型)
4 北京银行 对公结 8,000.00 2020-01-15 90 1.3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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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分 构性存 天
行
款 35
5 2,000.00 2020-01-21 2,000.00 5.56
天
1.3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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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00.00 2020-02-26 未到期
天
(三)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
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发挥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3,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支
出。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29.6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
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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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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