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
会客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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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并
同意以 29.4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0)。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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