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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
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 26 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 10 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063,7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063,7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0.846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84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石永沾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孙海峰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
     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4,063,767 100.0000       -          -         -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号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
1      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   4,854,128 100.0000        -        -         -      -
       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东红、董孝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